各出版物印刷、数字印刷、专项印刷企业:
根据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3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鲁新出发〔2023〕2号)要求,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全市2023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及2022年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验工作
(一)核验范围
1.2022年12月31日前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均需参加年度报告(不包括复印打印企业)。
2.依法对印刷企业年度报告情况在山东省印刷信息公示平台(http://yinshua.sddzinfo.cn:7070/NewsPrint/home.jsp)公示。
3.对停止经营或印刷经营许可证过有效期仍未按时换发新证的印刷企业进行依法清理。
4.各企业组织开展违规印制日历台历自查自纠工作。
5.对上市印刷企业、丝网印刷企业和印刷商务网络平台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汇总。
(二)报告程序
1.印刷企业于4月14日前,通过山东省印刷信息管理平台(http://yinshua.sddzinfo.cn:7070/NewsPrint)在线填报年度报告,不报、虚报、瞒报等企业将被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录。
2.印刷企业要组织开展违规印制日历台历自查自纠活动。
3.申报方式:登录山东省印刷管理信息平台(http://yinshua.sddzinfo.cn:7070/NewsPrint)在线填报,填报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用户名是各企业印刷许可证的编号(例:37011234),密码为印刷许可证号(例: 37A01C001)。登陆后,通过年度报告入口在线填报《山东省2023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不需要打印,网上申报即可)。
4.申报内容:按要求填写《山东省2023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包括基本信息、产品产量、数字印刷、设备信息、认证信息、人员信息、违规信息、绿色印刷等);上传《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限外商投资印刷企业)、《营业执照》、《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等照片。
填表过程中,请大家务必看清填报单位:万令,亿印,千印张。是否为上市印刷企业,是否为绿色印刷企业,是否为数字印刷企业,是否有印刷商务网络平台。详细填报注意事项请参考附件。
二、统计年报工作
完成第一项年度核验工作后,进行第二步,统计年报工作。
1.统计范围:
在附件名录中的企业(见附件2出版物印刷、专项印刷统计年报用户名及密码)密码与用户名一致。不在附件2的企业不需要填报统计年报系统。
2.完成时限:4月14日前完成统计上报工作。
3.填报方式:数据采用互联网在线报送的方式填报。各填报单位直接登录“新闻出版统计信息管理系统”(http://124.42.45.176:8081/)进行填报。各企业所需填报的表格,会在系统中自动生成(系统中显示红色的为应填报表,业务报表和财务报表都需填报)。
三、有关要求
按照省新闻出版局有关要求,各企业要认真填报报告内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面。保证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与新闻出版统计年报报告数据的一致性;另一方面要与上年报告数据进行认真比对,对数据变化幅度较大的要仔细核实、摸清原因,确保报告数据准确性。
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不再进行盖章环节,市局将对存在不报、虚报、瞒报及经营地址不符等问题的企业100%核查;对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不开展印刷业务、许可证不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企业依法注销;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年度报告及统计年报工作的印刷企业,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在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名单即为通过2023年我市印刷企业年检合格名单。
附件:1.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填报注意事项
2.出版物印刷、专项印刷统计年报用户名及密码
济南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2023年3月27日
升级VIP